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管网排入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白岩河。施工现场不进行砂、石冲洗和搅拌浇筑混凝土等施工作业过程,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区域管理,定期车辆进出主干道洒水抑尘,及时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定点堆放建筑材料并用篷布遮盖,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强化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行驶,车辆驶出施工区之前需做清泥除尘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施工机械保养;加强车辆管理,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压滤废水经溜槽收集后返回制液车间浸出工段进行回用;地面冲洗废水经车间地面收集沟收集于地下泵坑,泵送至车间回用水压滤机压滤后,返回浸出车间二次浸出液储罐,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现有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NH3-N和 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中 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 A标准,最终排入白岩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浮选剂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集气管道负压抽风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 (略)米高排气筒排放(DA(略));浮选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通风减小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底部安装橡胶垫等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尾渣(HW(略) (略)-(略)-(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于临时渣场,储存满后立刻运输至二分厂侧吹熔炼炉或三分厂B区回转窑处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分厂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银浮选车间、临时渣场、银精矿库房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6.0米,渗透系数≦1×(略)-7厘米/秒,临时渣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防渗系数 K≤(略)-(略)厘米/秒);黑药库房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米,K≤1.0×(略)-7厘米/秒);办公楼及生活设施等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为生产区各类储罐和浮选槽泄漏及临时渣场泄漏导致污染地下水,环保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针对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包括: 一是全面加强贮运过程、生产过程、运输等方面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设施;加强对管道、阀门及途经地面防腐处理,合理设置管道走向,并定期检修;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各储罐区根据物料性质和防护需要设置泄露应急喷淋系统和应急处置物资;严格落实临时渣场的防渗工作以及地下水的监测、防控系统。 二是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及保养,出现故障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排查,问题排除后方可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四周设置废水截流沟,车间内部设置地面收集沟,并与厂区事故废水池相连。事故废水通过三级防控体系,将废水控制在事故发生单元、厂区事故应急池、园区事故应急池暂存,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是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与功能分区,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保证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距离等,厂房内配备消防设备、安全疏散及防护设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在原材料集中堆存的车间厂房,设置烟气自动监测报警系统;加强工厂、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加强岗位操作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和保养检测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从而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