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九洲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九洲农牧扶绥昌平联豪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九洲农牧扶绥昌平联豪猪场项目(项目代码:(略)
项目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2栋猪舍、1栋隔离舍)、辅助工程(生活用房、入场沐浴消毒间、沐浴间、洗消间、烘干房)、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等。项目外购仔猪进行育肥后外售,采取全进全出的养殖方式,设置全自动配送上料系统和限位猪槽,机械化操作,外购饲料,在场区内不设置饲料加工区域。项目年存栏生猪(略)头,年出栏生猪(略)头。
你公司现状已建成的7栋猪舍、1座黑膜沼气池、1座沼液储存池、2座贮水池、2栋办公生活用房位于广西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你公司须封存位于爆破安全范围内的设施,并建设围挡隔离,不得使用。本次批复的项目红线范围不包括上述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建设设施,待解决安全制约因素后再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项目选址不在扶绥县现行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崇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项目用地已取得扶绥县昌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昌政批〔(略)〕(略)号)。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养殖饲料采用全价饲料,添加益生素,从源头减少臭气排放量。日常落实干清粪措施,猪粪日产日清,加强猪舍通风,猪舍风机出口处设置塑料湿帘除臭系统除臭。项目堆肥间设计为只留进出口的半封闭车间,集污池顶部加盖。堆肥间、猪舍、沼液储存池等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
2.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职工生活燃料,剩余部分进行火炬燃烧。厂界硫化氢、氨气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场区内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用管道收集。设置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消纳地灌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消纳地施肥。
2.项目养殖废水经“集污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沼液储存池用于消纳区施肥。黑膜沼气池容积为(略)立方米,沼液储存池容积为(略)立方米。
3.配套(略)亩消纳地,养殖场应设置沼液输送管道、增压泵、田间施肥喷淋带、软管等设施,沼液经管道输送至消纳地,采用滴灌方式施肥。加强施肥过程管理,合理设置施肥时间,按需供给,建立台账。
4.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集污池、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落实重点防渗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地下水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场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猪粪、饲料残渣、沼渣运至堆肥间进行堆肥发酵后外售给农户,采用改良条垛式堆肥工艺,添加发酵菌剂。堆肥间做好防雨、防渗、防风措施。建立粪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台账。
2.病死猪尸体暂存病死猪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废物暂存于防疫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动物防疫废物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扶绥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略)〕(略)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略)—(略))等所列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运行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略)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
七、由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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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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