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汇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镜铁矿生产2万吨/年新材料云母氧化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B(略)-铁矿采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略)——9.铁矿采选(略)——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安徽华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为工业用地,主要产品为超纯铁精粉、铁灰和铁红,属于钢铁产业配套产业,符合《霍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及《霍邱县周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企业不存在行业冲突,故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所列“第八类“钢铁”中第1条:(略)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类别 | 治理对象 | 污染物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废气治理 | DA(略)/烘干废气 | 颗粒物 | 封闭操作工序,废气负压收集,采取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DA(略)排气筒外排 | 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DA(略)/筛前料仓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 | 颗粒物 | 封闭操作工序,废气负压收集,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DA(略)排气筒外排 |
堆存工序废气 | 颗粒物 | 原料仓顶部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 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7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2.废水:(略)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球磨补水、塔磨补水和离心冲洗等工序,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乡镇污水管网,排入周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工程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工程设计、施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并在运营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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