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四子王旗乌兰花镇生活污水区域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四子王旗 | 四子王旗水利局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镇区。沿南号村、大北号村东侧建设2.(略)km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将收集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至乌兰花污水处理厂。在阿木古龙湖建设尾水湿地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略).(略)万m2,容积约(略).(略)m3,处理工艺为“前置稳定塘+水平潜流湿地+高效氧化塘”。建设人工湿地管网工程,在乌兰花污水处理厂现有中水管道上建设阀门井,接入一根长度(略)m的管道将污水处理厂中水引入人工湿地,人工湿地各处理单元之间连接管总长度(略)m,水平潜流湿地放空管总长度为(略)米,人工湿地总出水管从湿地北侧高效氧化塘将出水引入一体化泵房集水井,管线长度约(略)m,同时新建1条人工湿地排水管网,排水管网长度4.(略)km,连接人工湿地与乌兰花镇污水处理厂现有排污口。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对表土的开挖,临时堆放场地采取有效的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运营期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管理,落实植被管护和补播补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栏,临时堆放场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落实遮盖、密闭措施。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运营期加强人工湿地运维管护,避免因恶臭影响周边环境,运营期废气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市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湿地进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经湿地处理后春夏秋季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冬季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V类水标准(氨氮、TN除外)。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对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运营期湿地植物定期收割后作为饲料外售,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湿地系统各构筑物单元按照《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指南》的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严格落实监测要求。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