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采取以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对策: (1)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等。施工过程中无法设置围挡、围栏的,应设置警示牌; (2)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易于产尘的物料应设置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等; (4)清洗运输车辆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洒外露; (5)非雨天加强洒水降尘,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对于施工机械,应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以及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来降低尾气排放; (7)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二)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因此施工期用水主要为建筑施工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项目产生施工废水通过在厂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5m3)处理后生产废水可回用于设备、工具清洗、混凝土养护、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 (3)建议项目施工期间在项目区周边建设排水沟,在排水沟中部或终端建设沉砂池(容积为2m3),施工期降雨产生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天,不进行土方开挖作业,避免雨水冲刷堆置的弃土形成泥浆水流入附近沟渠。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优化施工工艺,淘汰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 (2)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禁止在(略):(略) (4)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5)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请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 (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7)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2)项目施工期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项目施工期厂区绿化覆土。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恢复厂区生态,报告提出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地基开挖不可避免地对地表进入扰动,破坏了原有的植被,使地表裸露于外界环境中,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为了减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序所确定的顺序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从而减小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2)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把场地平整和房屋建筑基础开挖出的废弃土石方用于填方工程,回填剩余土石方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3)在旱季,临时堆土需用土工布覆盖,防止大风造成的风蚀。 (4)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倡导文明施工。 (5)每完成一道工序的施工,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注意地表水疏导和畅通,完善排水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6)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和临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7)施工管理措施:(略) (8)在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 (9)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略))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略))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环境的破坏; ((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捕杀野生动物。 运营期: (一)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物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的蒸煮废气、盐渍异味、发酵异味、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及绿化吸附后处理; (2)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周边设置绿化带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3)项目食堂设置1套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略)%的油烟净化器; (4)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除尘效率约为(略).7%)处理后,经DA(略)排气筒(H=(略).0m,R=0.5m)有组织排放,并按照要求设置一个标准化的排污口(DA(略)),并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 (5)及时对项目生物质锅炉布袋沉渣进行清掏,防止因布袋沉渣影响项目的废气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从而导致生物质锅炉废气出现超标排放。 (6)减少项目区竹笋原料的暂存量,减少竹笋原料的发酵。 (7)建设方在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及检修,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故障排除措施,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免对周围环境及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大的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锅炉排水一并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及氯化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后依托“彝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略)年第一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竹笋天麻加工厂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与“彝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略)年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竹笋初加工厂建设项目”(略)m的排污管道和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位置设置1套流量计,控制污水每天排放量,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不得偷排漏排。处理达标后的出厂废水通过管道以自流形式最终排入黄水沟。 项目盐渍、退盐废水采用“盐水预处理+蒸发结晶”工艺进行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略)t/d。 项目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位于厂区西南侧,处理规模为(略)m3/d,设计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调节+厌氧+好氧+初沉+混凝絮凝沉淀除磷+二沉+过滤”。设置尾水暂存设施清水池1个,容积(略)m3,暂存后污水采取(略)h连续稳定排放方式;废水排放口(DW(略))设置1套流量计,控制污水每天排放量,污水排放量不能大于(略).(略)m3/h,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不得偷排漏排。 (三)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室内,再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 (3)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4)项目区周边增加绿化等; (5)减少车辆不必要的怠速与制动、出入口设置减震带,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当地大桥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2)生产性固废、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到当地大桥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3)废弃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能外售的纸箱、纸板等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外售的集中收集后清运到大桥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4)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清运到大桥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5)生物质锅炉灰渣、烟气除尘设施沉渣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当地村民用于农作物施肥。 (6)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及清运处置。 (7)盐渍、退盐废水蒸发结晶处理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置。 (8)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药剂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