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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核准安徽惠宇集团杆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五发改〔(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五河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电可靠性,同意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安徽惠宇集团杆线迁改工程。
项目单位:(略)
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四、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由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按照“两型一化”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略)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略)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p)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8月1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核准结果 | 核准时间 | 核准文号 | 核准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统一代码 |
| 同意 | (略)年8月1日 | 蚌发改审批〔(略)〕(略)号 |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安徽惠宇集团杆线迁改工程 | (略)-(略)-(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