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有限,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施工期道路扬尘和车辆行驶速度、道路路面清洁程度、气象条件等很多因素有关,通过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洒水,扬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的施工范围较大,全部为露天作业,空气流通性好,排放的燃油废气可很快扩散,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沥青摊铺过程历时短,且施工区域空间开阔,大气扩散能力强,摊铺时烟气对沿线环境影响较小,而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沥青烟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运营期 公路为开放式的广域扩散空间,且单辆汽车为移动式污染源,整个公路可近似为长路段的线状污染源,汽车尾气相对于长路段来说,扩散至公路两侧一定距离的保护目标处时污染因子浓度较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路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能够减少扬尘的影响。 2.废水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均已布设市政污水管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车辆冲洗、施工机械冲洗、地面冲洗等产生的各类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和材料堆场的洒水抑尘,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本项目仅涉及一处涉水桥墩,桥梁施工泥浆和钻渣产生量较小,采用沉淀池对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处理,采用临时干化池对钻渣、淤泥进行干化后及时运出送指定的消纳场,能够防止钻渣、淤泥堆弃对水体水质和防洪造成不利影响。 (2)运营期 本工程线路在设计时路基排水已经考虑了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路面、桥面排水采用管道排入地面道路雨水管网系统,由于公路地面径流污染物总量较小,且通过降水稀释、排水沟等系统对污染物的吸附后才有可能到达自然水体,因此对自然水体的影响较小。 3.噪声 (1)施工期 施工噪声的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管理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较大,在未安装隔声屏障的情况下,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中位于4a类区的保护目标均存在噪声超标情况。本项目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了全封闭声屏障措施,采取了竖直高5.1m(含挡墙)+1m折角(与竖直角度(略)°)的折板式声屏障措施,平行匝道(N5)处选择竖直高4.1m(含挡墙)直立式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限值。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剥离的表土按照要求在表土堆置区存放,并对表土堆置区裸露堆土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工程施工后期及时用于路基边坡绿化等复垦和植被恢复。弃方等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合理处置。 (2)运营期 本项目不涉及服务区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来往车辆及行人遗弃的少量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果皮、纸屑、塑料、包装废弃物等,由环卫和路政部门安排人员统一清扫收集后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占地及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陆生动植物、生态环境是直接影响因子。施工期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填筑、工程开挖等破坏地形地貌及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导致水土流失等;工程活动可能扰动区域自然的生态平衡,对沿线动物的生存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各项施工活动结束后,会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同时项目在道路两侧、高架桥下、立交区域均布置了绿化区域,主要采用所在区域常见的植被进行绿化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区域的植被。 建设单位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并编制了《G(略)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至天心区大托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