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泰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略)万件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厂房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其中自购厂房面积(略).(略)平方米,向泉州泰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面积(略).(略)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略)-(略)《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废气、抛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有组织、厂区内颗粒物执行GB(略)-(略)《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排放标准。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各类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