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略)吨三氯蔗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一、项目名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略)吨三氯蔗糖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略)号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博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略)号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现有的(略)吨/年的三氯蔗糖项目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约(略)万元,环保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略)-(略))要求;RTO焚烧装置须满足《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略)—(略))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思路进行收集处理:(略)
各排气筒执行标准如下:(略)
DA(略):(略)
DA(略):(略)
DA(略):(略)
DA(略):(略)
DA(略):(略)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应可视化设置。
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弃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罐区喷淋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活性炭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及初期雨水。高盐废水先经过“MVR”预处理,然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Fenton+混凝沉淀+水解酸化+EGSB+UASB+A/O+MBBR”,处理能力为(略)m3/d。本次技改工程实施后,废水排放量减少9.(略)t/d,现有工程处理措施可以满足本次扩建工程废水处理需求。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来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特征污染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化工集中区污水管网排至来安县第二处理厂处理,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来安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局,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离心残渣、滤渣、蒸馏釜残、废硫酸、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分层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废包材、树脂再生废液、废盐(高盐废水处理产生)、废树脂、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按规范设置围堰和导流槽。厂内建设的事故池共有(略)座,其中A区现有事故池共6座,总容积为(略)m3,分别为1#事故池(略)m3,2#事故池(略)m3,3#事故池(略)m3,4#事故池(略)m3,5#事故池(略)m3,6#事故池(略)m3;B区现有事故池3座,总容积为(略)m3,其中7#事故池(略)m3,8#事故池(略)m3,9#事故池(略)m3;C区现有事故池4座,总容积共(略)m3,(略)#事故池(略)m3,(略)#事故池(略)m3,(略)#事故池(略)m3,(略)#事故池(略)m3,全厂事故池总容积(略)m3。该事故池容积可满足企业事故废水需求。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及危废暂存间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罐区、生产装置区必要位置安装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装置,配套自动切断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火灾手动按钮等事故应急处置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略)-(略))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略)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略)、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略)、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略)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略)年9月(略)日)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