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制盐装置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略)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分局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定远县西卅店镇下合村定远盐矿现有矿区和制盐厂区内,制盐厂区面积(略).(略)平方米(含排水沟2.(略)万平方米),矿区面积6.(略)平方千米,项目总投资(略).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
制盐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采卤矿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三套盐干燥床产生的盐尘均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湿法除尘系统处理后,经(略)m高的排气筒(DA(略)~DA(略))外排;一套硝干燥床产生的盐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湿法除尘系统处理后,经(略)m高的排气筒(DA(略))外排;车间干燥盐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廊道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回收粉盐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小包装区废气采取密闭包装间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大包装区废气采取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废气污染物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生产含盐水(乏水)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厂区现有缓冲池,最后通过乏水泵送至矿区采卤;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过滤+沉淀”处理后,汇同锅炉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置换水等净下水经现有8km的沟渠最终排入双河水库,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一级标准,其中氯化物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略)-(略))相关限值。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合理布局,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略)-(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的相关规定。项目钙镁泥回灌矿井,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及在线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按规范设置围堰,现有一座(略)m3缓冲水池用于工业含盐废水缓冲和初期雨水收集,一座(略)m3事故池用于制盐工段事故废水收集,一座(略)m3的氨水事故池,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新增卤水净化罐区、新建制盐车间均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全面做好采卤井、采输卤管道及临时施工道路施工管理,严禁随意扩大施工界限,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重视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采卤井钻井岩屑、泥浆及施工废水等合理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略)-(略))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即南厂界外(略)m、西厂界外(略)m、东侧北侧未超厂界),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略)、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略)、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定远县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略)〕(略)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