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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调整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报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调整报告的函》(苏交计函〔(略)〕(略)号)收悉。(略)年3月,我委以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文批复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航道整治里程约(略).8公里,按四级航道标准建设,项目投资约(略).(略)亿元。按照“先通后畅、先易后难、分段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航道先期实施溧水石臼湖至江宁彭福段(约(略)公里)。(略)年6月我委以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文批复了秦淮河溧水石臼湖至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的初步设计,该项目于(略)年竣工验收(苏交建许字〔(略)〕(略)号)。鉴于该段落已完成工程建设并竣工验收,尚未实施段落在(略)年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略)-(略)年)》中已明确规划为三级,为避免造成投资浪费,统筹好项目建设与最新规划的匹配衔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同意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工程调整后,航道整治工程起于天生桥河入石臼湖口,沿天生桥河向北至毛家村,向西新开航道接入石湫新河,沿石湫新河北上至方家村,向东新开航道在彭福村南侧接入一干河,全长约(略)公里。工程按四级标准建设,新建船闸1座,新(改)建桥梁数量相应调整。
二、本项目建议书调整后投资匡算为(略).(略)亿元。所需建设资金根据我省航道工程建设相关政策,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省市筹措财政非债务资金安排。
三、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尚未实施段落,你厅应按照国家和省最新规划要求,指导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沿线社会经济发展、运输需求和航道状况,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重新报批。
请据此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报我委审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代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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