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明光皖垦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一、项目名称
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
明光皖垦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境内,永久占地面积约(略)m2,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略)〕(略)号),并取得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滁自然资规函〔(略)〕(略)号),项目选址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集电线路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控制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式,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优化施工选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要求,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根据临时占地现状用地类型开展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时间,降低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的惊扰,尽量避让鸟类活动的高峰期、繁殖期及恶劣天气。运营期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风电场灯光管控,适时开展鸟类监测,注意避让集群候鸟;在冬至前后,降低叶轮转速,适时开展停机检修维护,进一步降低风机光影影响。在噪声、光影影响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完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降低施工期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降噪措施,临近村庄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同时在靠近村庄一侧安装移动声屏障。车辆通过村庄时减速慢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风机优先选用加装锯齿形尾缘、涡流发生器、吸音棉等降噪设施,对风机及其箱式变压器采取减震措施,加强风机及其箱式变压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
4、切实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和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不外排;风机点位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排水沟、临时截水沟引至沉砂池暂存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化粪池等设施暂存后用于农田施肥。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机修废油和隔油池定期清理的浮油经施工场地内的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依托皖能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拟建的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与器材,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7、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代码:(略)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