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巨立塑业改性粒子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新建车间3栋,办公楼1栋,购置注塑机、造粒机等设备,形成年产(略)万件塑料制品及(略)吨改性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限制和淘汰类项目,项目获得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以南、香樟大道以北,根据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叶自然资规条〔(略)〕(略)号)、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第三章“产业发展与布局”第十五条,叶集城区产业发展定位为“全国重要的家具生产基地”,重点打造以木竹产品加工、建材及家具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推动“原辅材料—加工制造—配套产品—商贸物流”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本项目产品为塑料折叠椅、置物架、水杯和改性新材料,其中:(略)
改性新材料属于塑料制品上游配套环节,主要为家具配件生产提供定制化改性塑料粒子(增强、增韧、配色等),(略)吨自用,剩余(略)吨供应开发区内其他家具企业,属于产业链上游补链项目。
因此本项目产业方向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家具产业基地”定位高度契合。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略)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略)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熔融挤出废气:(略)
②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略)
③混料、投料、破碎粉尘:(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冷却用水定期更换,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噪声设备主要为挤出机、注塑机、废气处理系统的风机等,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固废:(略)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危废贮存库、润滑油仓库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进行一般防渗,厂区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八、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润滑油。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在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九、环评主要结论
巨立塑业改性粒子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技术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且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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