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的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吸收塔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装置配有氨还原反应器,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处理,氨为还原剂,在催化剂作用下,氨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生成氮气和水。选择性催化还原以氨为还原剂,需要考虑一定量的氨逃逸。吸收塔尾气经催化还原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 吸收塔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略)-(略) ) 表 6标准限值((略).0 mg/m3)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略).0 mg/m3)要求;同时扩产改造后稀硝酸装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为(略).5m3/t硝酸(折百),可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略)m3/t硝酸(折百)的要求;氨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略)-(略))(2.5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 2 标准((略)kg/h)要求。 扩产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和罐区无组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氨。通过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措施,扩产项目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 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略)mg/m3);厂界氨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 1 标准要求(1.5mg/m3、臭气浓度(略))。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办公生活废水、地面冲洗水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回用,浓水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进入废水零排放工程处理,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废 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氨氧化反应产生的废氨氧化催化剂;尾气处理氨还原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空气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袋,氨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四合一机组等泵类设备需对设备机油定期进行更换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桶;企业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氨氧化催化剂、空气过滤器废滤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经收集后由提供厂家回收;废脱硝催化剂、氨过滤器废滤芯、废矿物油及油桶为危险废物,更换后暂存园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各种泵类等,噪声级为(略)~(略)dB(A),为减少噪声污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