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一、项目名称
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二、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略)万元,对厂内原有的两座燃煤马蹄焰窑炉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拆除原本的两台马蹄焰窑炉和三台煤气发生炉(两用一备),在原位置改建两座天然气全氧窑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窑炉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全套工艺设备及基础设施,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产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封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窑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高温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低温节能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略)m排气筒排放。窑炉废气处理后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企业承诺排放限值。配料和成品包装废气仍按现有方式处理。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和余热锅炉废水作为清净下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凤宁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凤宁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规定。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依托现有容积为(略)m3应急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略)-(略)-(略)-(略)-(略))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凤环预审[(略)]7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