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和农牧有限公司生猪育肥项目忻城县大塘镇九龙养殖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略)〕(略)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项目建成后设计存栏(略)头生猪,年出栏(略)头育肥猪。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略)
项目投资:(略)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项目施工期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其具有短暂、可逆性,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营运期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① 废气:(略)
项目营运期废气均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周边敏感点预测浓度均可达标,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略)
③ 地下水:(略)
④ 噪声:(略)
⑤固体废物:(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将项目对评价区域内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地评价范围内公众对项目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2)项目地评价范围内公众对项目环评结论的意见;
(3)项目地评价范围内公众对项目营运后的影响有何意见或建议。
(五)查阅全文的方式
《广西天和农牧有限公司生猪育肥项目忻城县大塘镇九龙养殖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
(七)查看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详见链接同上:(略)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的(略)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来电、来函等方式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广西天和农牧有限公司
(略)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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