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嘉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涤纶纤维(略)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C(略) 涤纶纤维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金寨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略)-(略)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但项目不是园区主导产业。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C(略)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编号 | 产生环节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执行标准 |
1 | 泡料、切片生产废气及后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颗粒物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含(略)年修改单 |
2 | 前纺、真空煅烧炉废气 | 非甲烷总烃、乙醛 | 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颗粒物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含(略)年修改单 |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控制要求,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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