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新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异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略)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废:(略)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略)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常熟市新泰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1月(略)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