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进出厂区车辆冲洗;设置初期雨水池((略)m3),后经三级沉淀((略)m3)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工序,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场内道路硬化,定期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洒水进行降尘,出厂区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进入车间内进行卸料,卸料产生的粉尘经生产车间顶部喷雾设施进行喷雾降尘;水泥筒仓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工序全部生产车间内进行,投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降尘;物料搅拌应为密闭状态,搅拌工序带水作业。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粉尘、沉淀池沉渣等外售或综合利用,暂存一般固废库((略)m2)。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略)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车间、危废库区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