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略)〕(略)号)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未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县级监测站不具备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
二、整改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测队>综合能力建设,解决结构性“缺人”和经费保障问题,提高监测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整改时限
(略)年(略)月(略)日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人员,充实执法和监测一线力量,优化队伍结构。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解决结构性“缺人”问题。并同步开展人员培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执法和监测能力。
(二)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保障仪器装备及车辆。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提升其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财政纳入预算,按要求购置配备仪器装备,完善监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实验室条件,购置生态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车辆,提高监测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处理。提高执法透明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环境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岗位需求和编制情况,科学合理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上报招聘计划,补充人员力量,减少空编率。(略)年上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7人。遴选2名公务员,目前正处于面试、录取等阶段。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行政综合执法岗位培训、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监测人员能力素质。监测人员各级参加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保证了监测站在岗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且每个项目双人持证。
(二)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保障仪器装备及车辆。一是不断提升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并将仪器装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略)年以来,我市陆续投入资金(略)余万元,推进监测站实验室丙级站达标建设,对实验室进行规范化布局,购置了万分之一天平、现场水质多参数分析仪、烟尘(气)采样仪、声级计等(略)多台(套)仪器设备,完善监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实验室条件。(略)年4月,永州市祁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成功通过省级CMA认证,目前实验室具备了覆盖水质、大气、噪声等(略)项指标检测能力。二是为保障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应急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略)年经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请示并报永州市财政局同意,我局采购执法、监测车辆2台。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四)不断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督促指导(略)家企业安装了电力监管,指导(略)家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提高了环境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略)
受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