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项目禽类待宰间、禽类屠宰间、禽类固废间、污泥间及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DA(略))排放;猪待宰间、猪屠宰车间、猪固废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DA(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有组织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表2中排放限值。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使用优质柴油,减少尾气排施放。厂内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路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其影响。项目设置车辆消毒区,工作人员采用消毒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禽类及猪待宰间、屠宰间内加强通风,地面及时清洗,积存粪尿及废弃物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定期冲洗,污泥及时清运,调节池、厌氧池等进行加盖密闭,污泥间全封;恶臭产生区不定期喷洒除臭剂;强化厂区绿化;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的生产废水、车辆清洁废水、喷淋除臭废水、检疫废水、初期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的三级标准和平江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后排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后排放。蒸汽发生器用水冷凝水循环使用,使用过程中定期排放污水用于屠宰车间地面清洗。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病死畜禽/不合格肉、不可食用内脏运往厂区冷柜暂存后,委托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禽类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肠胃内容物等收集后交由当地农户作为肥料;废蜡由厂家回收;废羽毛、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检疫废物、在线检测废液、废冷冻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病死猪处理执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略)-(略))以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略)〕(略)号),粪便处理执行《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略)-(略)),污泥执行《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略)-(略))。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区强化绿化增强噪声吸收;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优化运输路线及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测与维护,避免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略)-(略))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 9、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