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略)万元建设普通离心风机生产项目,项目位于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华海路东、石岭路南,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略)m2。 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可新增生产普通离心风机(略)台套。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略)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略)天。项目预计于(略)年5月投产。 | 施工期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扩建工艺主要位于已建成厂房内,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本项目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固化废气、固化燃烧器废气。 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处理后由(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处理后由(略)m排气筒DA(略)排放;燃烧器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喷漆废气、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略)m 排气筒DA(略)排放。 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略)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厂界浓度限值,且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略)t/a。 生产过程水帘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和更换,更换废液做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略))表1 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杜绝“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自于抛丸机、喷漆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级为(略)~(略) dB(A)。在采取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略)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含漆渣废液、废桶、废过滤棉。所有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和处置。并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