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设立施工期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和利用好剥离表土,前期剥离出来的废石、废土修建临边车挡及维护,剥离的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堆场,后期可为矿山采空区边坡复垦所用,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加强宣传教育,设置各种保护动物的宣传牌,并发放宣传手册,介绍保护动物和常见动物的一般习性及保护动物的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工作人员打猎、捕捉工程区内蛇类、鸟类,设置警示牌以提醒工程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避免破坏环境。施工期定期对施工裸露土地、砂石堆场、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施工道路等加盖蓬布或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路面上的泥土,减少卡车运行过程和刮风引起的扬尘。运载汽车进出场地需清洗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在运输过程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规划好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避开生活区和和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避免交通堵塞,并且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含泥沙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湿润路面和洒水抑尘,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较短,机械设备维修委托当地机修厂进行,施工期场内无危险废物产生。开挖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修筑场地和道路,无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开采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及时对上一工作面已采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采取“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植被恢复,采取种草与栽植乔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剥离表土层及时用于采空区复垦。对于坡度较大、裸露面较大的采场边坡,应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回复绿化。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疏排大气降水,减少采场内大气降水汇入量,在采场内地势最低处设置沉淀池,采场内大气降水经沉淀后用于采场防尘洒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表土剥离产生的、钻孔作业、临时表土堆场产生的粉尘、爆破产生的废气,以及砂石堆场装卸扬尘及风蚀扬尘、破碎、筛分粉尘、食堂油烟废气以及汽车尾气。 (1)表土剥离、钻孔粉尘 表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通过采用雾炮机喷水抑尘。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带捕尘装置的设备和湿式凿岩,确保产生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爆破废气 本项目爆破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松动爆破,大块矿石采用挖掘机配备的液压碎石破碎锤进行二次破碎,产生的废气通过向预爆区采取洒水等措施,确保爆破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运输扬尘 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并尽量采取篷布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洒落到地面上泥浆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额产生。 (4)砂石堆场装卸扬尘及风蚀扬尘 本项目砂石堆场位于全封闭厂房,装卸及风蚀产生的扬尘,经采取车间车间密闭,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等措施后,砂石堆场装卸扬尘及风蚀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均设计为全封闭式,且设置在全封闭的生产厂房内,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车间+喷雾抑尘等措施后。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皮带运输扬尘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矿石在工业场地内均采用皮带运输机运输,皮带运输产生的粉尘,通过将皮带运输机设在封闭的走廊内,在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等措施。确保皮带运输产生的扬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7)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有设置食堂,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产生的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表2标准限值要求。 (8)临时表土堆场粉尘 本项目设置1座临时表土堆场,堆场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设置防尘布覆盖等措施,减小临时表土堆场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抑尘及冷却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水槽(5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做农肥。采矿区地表径流、工业场地淋滤水,经厂区已设置的2个沉淀池(共(略)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采场及运输道路防尘洒水。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加强道路、车辆检修和维护,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确保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矿山开采剥离物、沉淀池污泥、爆破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用于修建矿山道路,剥离的表土收集至临时表土堆场内堆放,后期用于复垦。废雷管包装材料及废弃导火线由爆破公司带走处置。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收集后与砂石料一同售卖。矿山设备及运输车辆修理及保养维护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后,定期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7.闭矿期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项目进入闭矿期,优先选择建设项目就近剥离的土壤进行覆土覆绿,及时对采区和工业场地进行植树造林恢复,在拆除地面设备、主体建筑的同时,对占地范围进行必要的补偿和恢复。对已造成土壤破坏或植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段作保水保土设施建设,防止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扩大。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土地复垦方案和批复要求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按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合理种植植被和确定土地的利用功能,促进生态环恢复,加速自身修复能力。项目退役后,妥善处置其设备,属于行业淘汰的范围、不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8.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危废暂存间等事故状态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