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气(溴化钠生产工艺废气、溴素高位槽投料废气、减压蒸馏/精馏不凝气(真空系统尾气)、其他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常压蒸馏/精馏不凝气、罐装废气、反应釜尾气、接收罐废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罐/包装废气等))、上料间废气、罐区废气、原料及产品仓库废气(甲类库废气、其他仓库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餐厅油烟等。 生产工艺废气(溴素高位槽投料废气、减压蒸馏/精馏不凝气(真空系统尾气)、其他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常压蒸馏/精馏不凝气、罐装废气、反应釜尾气、接收罐废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罐/包装废气等))、上料间废气、化验室废气:(略) 以上预处理后废气与上料间废气、化验室废气一起经现有“三级碱液喷淋+一级深冷+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甲醛、HCl、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要求。 生产工艺废气(溴化钠生产工艺废气)、原料及产品仓库废气(其他仓库废气):(略) 罐区废气、原料及产品仓库废气(甲类库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略) 污水处理站废气:(略) 餐厅油烟:(略)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溴乙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分层废水、2-溴丙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分层废水、二溴甲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吸收废水、溴硝醇浓缩釜1污冷凝水、溴硝醇浓缩釜2污冷凝水、溴硝醇一次母液蒸馏釜污冷凝水、溴硝醇三次离心废水、溴仿分层废水、(略)%氢溴酸生产过程产生的精馏冷凝废水)、真空泵系统排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生活废水。 溴乙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分层废水、2-溴丙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分层废水、二溴甲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吸收废水、溴硝醇三次离心废水、溴仿分层废水、真空泵系统排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中和调节釜+蒸馏釜蒸发脱盐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溴硝醇浓缩釜1污冷凝水、溴硝醇浓缩釜2污冷凝水、溴硝醇一次母液蒸馏釜污冷凝水、(略)%氢溴酸生产过程产生的精馏冷凝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双氧水氧化+混凝沉淀+UASB+A2O”处理后由总排口排入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标准B限值要求、《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略)/(略)-(略))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精馏残液、吸收废液、二氯甲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滤渣、精馏釜釜残、蒸馏提纯废液、反应废液、溴硝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渣、三溴化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釜残、干燥过滤渣、化验室废液、废气治理冷凝废液、废活性炭、污水站废水蒸馏釜残液、污泥、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滤网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乙酰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溴乙酰溴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签定后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