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三院报〔(略)〕(略)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略)号)、《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略)〕(略) 号)等及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NP(略)-(略)),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完善医院医疗设备设施,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医疗、科研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的需要,同意建设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更新1台影像类设备3.0T磁共振扫描仪、1台彩色超声诊断仪、1台移动式C臂X射线机以及1台生命支持类设备多功能麻醉机,更新设备共计4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4台(套)。
五、项目总投资:(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下一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
(一)按照规定的处置方案完善设备处置方案、程序、手续等。
(二)建设单位应落实本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八、接文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略)%以上或减少(略)%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略)%),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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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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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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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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