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七台河市伟廷商贸有限公司年洗选(略)万吨煤矸石项目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二十五区第二十号 | 七台河市伟廷商贸有限公司 | 黑龙江聚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二十五区第二十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单位七台河市伟廷商贸有限公司租赁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湖煤矿四采区)部分场地及闲置资产建设年洗选(略)吨煤矸石生产线及配套环保等设施。主要涉及的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新增1台重介洗煤机、2台脱水筛、1台筛分机、2台磁选机、2台脱介筛、2台压滤机及浓缩罐、清水罐等配套设施;新建1处原料库、1处成品库、1处矸石堆场;新建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事故池以及1个危废贮存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煤炭洗选能力为(略)万吨/年。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洗选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抑尘水全部蒸发。项目车辆不在厂内冲洗,无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组织废气污染。项目筛分工序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筛分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略)%)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略)%)处理,处理后废气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4排放限值要求。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筛分工序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煤矸石、中煤、煤泥装卸、暂存在全封闭库房内,并设置洒水抑尘装置;物料的转载采用全封闭式输送通廊,各产尘点均配备洒水抑尘设施;矸石堆场四周设置4m高防风抑尘网,原料防尘布苫盖,设置洒水抑尘装置,矸石及时外运不在厂区内长时间存放;运输车辆按管理部门规定路线进行运输,禁止超载运输,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控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并进行洒水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限值要求。(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2类标准要求。(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矸石、筛分废料暂存于矸石堆场,由汽车转运至七台河市各建筑材料厂制砖或土地平整;煤泥暂存于成品库,外售给电厂或型煤厂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筛分车间,外售给七台河市各建筑材料厂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矿物油采用密闭容器盛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部门清运处置。(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执行:(略)(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九)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期环保管理要求。施工区域采取局部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包装废物、装修废物及时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选择低噪声设备及施工方法,采取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 |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