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拆包、投料混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合废气、挤出成型废气和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金属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配套的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设备配套二级除尘设施(沉降室+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设备配套的粉末回收系统(脉冲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挤出、热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2.废水 项目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排水,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来自搅拌机、挤出机、加工中心、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经车间隔声,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中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筒和布袋由厂家回收;一般废包材、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固废库,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的事故类型为矿物油、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等。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