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来源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分析化验室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气废水装置废气、RTO燃烧废气等。工艺废气经“废气废水装置单元脱硫脱氨+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储罐区废气经“油气回收+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分析化验室废气、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废水装置”废气和甲醇制氢废气经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RTO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吡啶、非甲烷总烃排放及去除效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5和表6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要求;环己烷、乙苯、苯乙烯、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5、表6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安徽省(略)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略)毫克/立方米的要求;NH3、H2S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喷淋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经废气废水装置处理后,汇同化验废水、喷淋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接管至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外排废水达到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的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相关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预精馏塔、萃取精馏塔、溶剂回收塔、预精馏塔进料预热器、预精馏塔再沸器和废气处理系统引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设施、安装消声器、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和废滤膜,废分子筛、废滤膜综合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低温加氢催化剂、预加氢催化剂、废主加氢催化剂、废萃取剂、废歧化催化剂、废催化剂、分析化验室废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废拖把、隔油池废油、污泥、废油桶、精馏残液等。各种危险废物分类储存,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运输出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主要包括苯、轻油、裂解汽油、二甲苯、三甲苯、低温加氢催化剂、预加氢催化剂、主加氢催化剂、甲醇等,风险场所有储罐区、主装置区、危废库、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