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略)
其中一期建设年产(略)t/a异辛酸、(略)t/a异辛烯醛、(略)t/a异辛醛、(略)t/a粗辛醇、(略)/a生物基1,2—戊二醇、(略)t/a生物基1,5—戊二醇、(略)t/a四氢糠醇、(略)t/a醇基燃料;
二期建设年产(略)t/a异辛酸、(略)t/a异辛醛、(略)t/a粗辛醇、(略)/a生物基1,2—戊二醇、(略)t/a生物基1,5—戊二醇、(略)t/a四氢糠醇、(略)t/a醇基燃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参网络链接
链接:(略)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建设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mail:(略)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mail:(略)
联系地址:(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