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豆婆婆(泉州)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豆皮(略)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泡豆系统、磨浆三连磨系统、煮浆桶、旋振筛、豆皮机、速冻隧道流水线、微波烘干等机械设备,项目所购置设备和所采用的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淘汰类和限制类。主要建筑物面积:(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能力(略)t/d)处理后排入储水桶后通过废水排放专管排入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经配套排水管道接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放管道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专管排入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经配套排水管道接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放管道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的排放,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浸泡、煮浆、滤浆、成型工序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及豆渣、污泥储存异味(臭气浓度)、沉淀池恶臭(臭气浓度)。本项目浸泡、煮浆、滤浆、成型工序异味主要累积在车间内部,生产车间为全密闭净化车间,经车间通排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豆渣产生后立即用密封袋封口包装好,并放置在豆渣房,每日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车间外产生的异味很小,本次评价不对其做定量分析;污泥产生后及时脱水处理并清运出厂,减少在厂区的停留时间,且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密闭措施,污泥产生的异味较小;项目沉淀池采取密闭加盖措施控制污水臭气逸散,该类臭气覆盖范围仅限于沉淀池附近,对周围及周边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项目年工作日(略)天,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略)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略)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