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喷漆作业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新建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略)m高的排气筒P5排放;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口)收集后,进入现有1#、2#、3#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3根(略)m高的排气筒P1、P3、P4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排气筒P5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略)/(略)-(略))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的漆雾(以颗粒物计)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染料尘限值要求;排放的乙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标准限值。排气筒P1、P3、P4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它标准限值,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厂界处地面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上述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三级标准要求限值,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间等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4类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限值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缠绕材料、废包装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布袋、除尘灰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废抹布、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苫布、废活性碳、废过滤棉、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