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营期无废气。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基坑初期排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基坑经常性排水(含泵站混凝土养护废水)、机耕桥及节制闸混凝土养护废水围堰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和中和处理,临时堆土场淋溶水采用截流沟收集经沉淀处理,以上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略)-(略))中“水田作物”标准中较严格限值,排入黄姑塘或临近灌渠坑塘;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中“车辆冲洗”标准,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或经施工现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在距离村庄较近位置设置移动围挡;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加强土石方管理,严格控制弃土弃渣收集和存放,分类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剥离表土回用于复绿、复垦;施工弃土用于养马滩二站上下游漳河堤防加固工程堤防加培;清淤淤泥晾干后用于漳河堤防加固工程堤前及堤后填塘或部分农田消纳。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有关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浮油与油泥直接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在施工现场暂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拦污栅桥拦截的水中漂浮物经抓斗式清污机清理后,集中堆存,与收集的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保护警示牌及施工围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对野生动物惊扰。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涉水工程应避让鱼类繁殖期,优化施工工艺,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动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及增殖放流。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