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冷却塔废水、喷淋塔废水、旋流塔废水、湿式打磨废水、废研磨液、清洗槽废水经嘉瑞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熔融、压铸、打渣、粗磨、精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压铸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CNC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地属声环境3类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