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8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和 1 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略)
五、工程基本情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笔架山路,拟租赁宏浩再生聚酯高性能改性材料产业园 D5、 D6、D7 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 (略)m2,在厂房内布设 (略) 条再生塑料生产线(4 条清洗线、 (略) 条造粒线、2 条静电分选线)和 4 条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和1万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以PP、PE、ABS、PS、PET废旧塑料为原料生产再生塑料 改性颗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第一项鼓 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属于鼓励类项目且本项目已取得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 C(略)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为鼓励类项目,且项目已完成备案(项目代码:(略)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基本无土建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装修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固体废物尽量做到固废资源化。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熔融挤出废气(再生塑料颗粒):(略)
②熔融挤出废气(塑料制品):(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史河。盐选废水、洗料废水、摩擦洗料废水:(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旧砂厂家回收;废过滤网、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干燥棉、浮油、喷淋废液、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 D5#标准化厂房西南侧设置的1 处 (略)m2 的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分类 收集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分区防渗要求,落实不同区域的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为:(略)
八、环境风险防范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备案并配套相关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与区域应急 预案联动。
九、环评主要结论
年产 8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和 1 万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相关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