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和施工作业车辆运行轨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工程依托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宁夏段)工程,不单独设置。在优化临时工程选址基础上,不断强化临时工程的设计优化工作,加大“永临结合”比例,减少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或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施工,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手续,并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二)落实环境噪声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使用符合编码登记及排放标准的非道移动机械施工,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施工避开敏感时段,严格遵照执行环境管理监控方案,做好噪声监测,将施工场界噪声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预测铁路边界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略)-(略))修改方案表2限值要求,线路两侧振动预测值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略)-(略))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铁路运营单位应对铁路进行经常性维护,对车辆、轨道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等,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向黄河及其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废渣和生活污水等。桥梁施工必须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涉水桥墩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采用围堰法减少对水体的扰动。施工场地须设置完善的截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特别是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配套的两套泥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略)-(略))“建筑施工”标准循环使用,干化后的钻渣依托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宁夏段)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置。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桥面径流污染黄河水质,在黄河河道范围内桥段((略)号墩-(略)号墩)采用集中排水引出黄河主桥范围外,确保黄河水质安全。 (四)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采取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建立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提高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监管水平。施工期固体废物、弃方分类收集并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重点防范施工期施工机械燃油泄漏、施工废水事故性排放等风险。应急预案应与当地应急预案联动和协调,建立事故应急机制,采取相关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事故,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