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独山县(略)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独山县影山镇、百泉镇、上司镇、下司镇、基长镇和麻尾镇 | 独山县自然资源局 | 贵州奇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独山县影山镇、百泉镇、上司镇、下司镇、基长镇和麻尾镇,属于铁矿采选-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土砂石开采-其他项目,为新建项目,于(略)年1月(略)日完成建设,用地面积(略).2m2,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占总投资的(略)%。 本项目共治理(略)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略).(略)公顷,主要包括边坡整理、场地平整、挂网、修建排水沟、土地复垦、土地复绿和边坡复绿。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后续补种植被污染防范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补种过程开挖均采用人工开挖方式,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践踏植被。植被补种过程中,不得引入非本地植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运输覆盖篷布,严格防止沿途洒落,运输车辆限速。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植被补种工人就近使用每个修复区附近居民,如厕回家利用家用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植被补种过程开挖均采用人工开挖、种植方式。车辆选择昼间运输物料,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文明施工,减少植被补种期间的敲击、人员喊叫等。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植被补种过程开挖土方全部回用于植被补种填土。植被补种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各自带走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制定植被保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查验,查验时发现梢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换植,发现枯死、无养活希望者,应换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养护、维修过程中应当加强车辆、机械的日常维护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取用灌溉水,禁止取用污染水进行灌溉。选用合规、环保的农药及肥料,防控面源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包装材料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