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福鼎段)宁德蕉城区迁改项目 |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七都镇、八都镇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出资单位)、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项目产权单位) |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为已建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福鼎段)管道迁改。迁改段分为3段,迁改前总长度8.(略)km,迁改后总长度8.(略)km。金涵六都段管道原长5.(略)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3.(略)km;八都碧桂园段管道原长1.(略)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2.(略)km;林厝服务区段管道原长1.(略)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2.(略)km。迁改管道设计输气量(略).(略)×(略)m3/a,设计压力为7.5MPa,管径D(略)mm。项目总投资为(略).(略)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略) 营运期:(略) 主要环保措施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布局,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主体工程、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存放保护,用于后期生态修复。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段,应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影响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淤泥渗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需经排水口的过滤器处理后回用或外排,外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一级标准;施工材料运输、堆放过程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 (四)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相应的围挡,并采取防尘覆盖、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或倾倒。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高效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略)年8月(略)日—9月4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告。 (略)年(略)月6日—(略)月(略)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其间在海峡导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并在金涵乡政府、上兰村委、七都镇政府、八都镇政府、新楼村委、猴盾村委进行了现场公示。 (略)年(略)月(略)日通过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略)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