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1)钻前工程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抑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应用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等,以减少粉尘产生。 (2)钻井工程柴油机发电机等设备使用优质柴油,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废气主要采用地面灼烧处理,测试放喷废气通过放喷池燃烧排放,降低大气环境影响。 2、废水 (1)钻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井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建厕所进行收集处置。 (2)钻井废水(含污染区场地雨水)随钻处理,优先循环利用,不能循环部分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理;完钻后钻井废水(含污染区场地雨水)预处理后,由罐车拉运至遂宁市博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洗井废水、酸化废水通过应急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罐车拉运遂宁市博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农用,不能农用的外运附近有接收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处理,不排入当地地表水环境中。 3、噪声 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有条件时则优先采用地方电网供电;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柴油机、发电机等固定设备放置在机房内,采取建筑隔声;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振基础;加强施工管理,钻机、泥浆泵、空压机、压缩机等设备应做好日常维护,同时在操作时做到平稳操作,避免作业时产生非正常的噪声。 对噪声影响超标的农户可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减轻噪声影响,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 4、固废 (1)钻前期间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农户现有的设施进行收集妥善处置。表土堆存于井场外表土临时堆放场内,待工程结束后,将表土用于完井后临时占地复垦用,土石方平衡。 (2)钻井及储层改造期间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污泥收集至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脱水处理后,含水率不大于(略)%且不呈流动态,暂存在岩屑堆放区,及时外运资源化利用。 油基岩屑用吨筒或吨袋收集后,堆放岩屑堆放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场要求建设),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并在油基开钻前签订相关运输及处置协议,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废油由废油回收桶收集,及时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按照其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分类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或交废品回收站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采取先进的钻井方案和钻井液体系,对钻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泥浆漏失的情况,采用强钻方式快速钻穿漏失层达到固井层位。选用合理泥浆密度,实现近平衡压力钻井,降低泥浆环空压耗,降低泥浆压力,从而降低井筒中泥浆动压力,减小泥浆漏失量。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落实相应的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措施。 6、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钻井相关行业规范,做好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