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其中,临时占地部分占地短暂改变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使部分植被、土壤遭到短期影响,导致生产力下降和生物量损失,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措施可以恢复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大的为永久占地,新建线路永久占地为塔基占地,点位相对分散,主要为灌木林地、草地等,单个塔基的占地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塔基中间部分仍可恢复原有植被,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对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较小。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多台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略)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由于各施工机械并不是所有的时间能达到最大噪声辐射,实际值要低于计算值。此外,计算的距离衰减只是理论上的,在不考虑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情况下。由于工程作业的地形限制,作业场所与保护目标有高差、传播路线有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根据对其他工程调查分析,实际影响时间和程度要较预测的小。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略)-(略))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输会对道路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站内道路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 (4)废污水 ①施工废水:(略) ②生活污水:(略)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新建塔基产生的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外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附近现有的垃圾收集点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属于危险固废,故本项目无须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项目区域环境的影响甚小。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略)-(略)),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影响,编制了《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实际现状监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工程拟建(略)kV线路投运后,架空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影响范围很小。 (3)固体废物 线路运营期间维护人员检修时可能会产生换下的金具、绝缘子等,已统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废电容器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略)((略)-(略)-(略)),危险特性为(T),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处置;当升压站的用油电气设备(主要为主变压器,单台油重(略)t,折合约为(略).3m3)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将排入事故油池((略)m3),会有少量废变压器油产生(产生量为0.2t)。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中的HW(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T)和易燃性(I),废物代码(略)-(略)-(略)。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用专用桶装容器集中收集后,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略)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水 本项目升压站和线路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由甲江水电站管理人员负责,不新增管理人员和生活污水,依托甲江水电站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