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教育局:
你局提交的《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内容:(略)
(三)投资情况:(略)
三、主要配套环保措施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须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物料密闭堆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冲洗,选用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控制扬尘及废气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略)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置。运营期废水有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实验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排入南侧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南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
(三)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运营期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教学活动及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校园内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规定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餐厨垃圾、生物实验室植物残枝、废弃培养皿、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破损玻璃器皿、废化学试剂和药品等)、医疗废物、一体化实验废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物实验室植物残枝、高温消毒后的废弃培养皿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一体化实验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通过专用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规范》(DB(略)/T(略)-(略))要求管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主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降低不当操作带来的环境风险。
(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强化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三)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请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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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2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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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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