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略)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凤阳县分局的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滁州市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阿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略)万元,对厂内原有两座燃煤马蹄焰炉窑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拆除原有两台马蹄焰炉窑、三台煤气发生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原炉窑位置改建两座全氧天然气炉窑,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炉窑系统、配料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全套工艺设备及基础设施,项目不新增产能,建成后仍年产(略).4万吨硅酸钠。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炉窑废气采用SNCR脱硝+高温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低温节能器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炉窑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等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限值,根据《凤阳县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要求,企业承诺二氧化硫≤(略)mg/m3、氮氧化物≤(略)mg/m3。配料和成品包装废气仍按现有方式处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接管标准后排入凤宁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规定。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依托现有(略)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凤阳县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略)〕(略)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