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如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酱腌菜工艺产生的清洗废水、浸泡废水、焯烫废水、蒸煮废水、杀菌冷却废水;湿类农副产品工艺产生的清洗用水等;速冻食品加工工艺产生的清洗废水、浸泡废水、蒸煮废水、冷却废水等及场地及设备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定排水。蒸汽冷凝水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炸、炒制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水煮、蒸煮产生的物料异味、危废暂存废气。本项目油炸、炒制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异味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因集气效率,未收集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废气负压收集后并经导出口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油炸、炒制工序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要求;蒸煮、烘干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不合格品、废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沉渣、隔油池收集废油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油、沉渣、隔油池收集废油委托餐厨废油回收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理。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