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8号楼4楼,地理坐标东经(略)度(略)分0.(略)秒,北纬(略)度(略)分(略).(略)秒),为Ⅱ类射线装置项目,该项目拟将8号楼4楼(原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已整体搬迁)改建为1间DSA手术室、手术耗材室、配套功能用房和办公区域。其中,DSA手术室与手术耗材室相邻布置,两者之间通过门洞直接连通,耗材室便于术中物品传递;其他配套功能用房及办公区域统筹布局于同层相关区域。项目将在DSA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以下简称DSA,型号待定,最大管电压(略)kV,最大管电流(略)mA),用于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依托介入医学科两台DSA介入治疗工作现有的8名介入放射治疗工作人员,无新增辐射工作人员。 本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6.(略)%。 |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采用隔板与其他区域进行分区,减少扬尘扩散。施工现场及时清扫,楼内清理时,提前将地面洒水湿润。运输采取封闭严密措施,防止物料飘洒。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区域采用降噪材料进行隔挡,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1)本项目1座DSA机房墙体、防护门、观察窗等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略)-(略))等建设。 (2)DSA机房门外各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并安装工作指示灯,确保工作指示灯与防护门有效联动,且工作状态指示灯的灯箱上有明显的“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警示句。在机房南侧洁净走道张贴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3)本项目为儿童患者、成人患者分别配备1套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均为0.5mmPb)、1套铅橡胶颈套(均为0.5mmPb)、1套铅橡胶帽子(均为0.5mmPb)等个人防护用品。 (4)本项目为在手术室内工作的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各配备1套铅防护服(0.5mmPb)、1副铅眼镜(0.5mmPb)、1套铅橡胶颈套(0.5mmPb)、每名医师1套介入防护手套(0.(略)mmPb)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加配悬挂铅防护吊屏(0.5mmPb)、床侧防护帘(0.5mmPb)、移动铅屏风(2mmPb)等辅助防护设施。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各配备个人剂量计(每人两支,进行双剂量计监测),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和辐射巡检仪1台等。 (5)DSA机房内采用一套新风送风和机械排风系统能有效排放有害气体,且将电缆管线在地面下布设,避免主射线直接照射管线口,穿墙洞口位置采用与所在墙体相同的铅当量铅盖板进行覆盖,确保管线穿墙口位置与所在墙体具有相同的屏蔽厚度,满足整个机房屏蔽防护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DSA装置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水产生,产生的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及候诊病人生活废水纳入医院已建设施进行处理,废污水经过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最终进入都匀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DSA的使用无放射性废气产生。产生少量的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通排风系统排入环境大气后,经自然分解扩散,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射线装置的使用不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的针头、纱布、输液瓶等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委托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本项目DSA装置报废时,不作为放射性废物管理。医院应确保设备永久终止使用并彻底断电后,可联系原生产厂商回收,或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置。设备报废后,医院应及时向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许可证变更手续。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应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