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壹烁年产(略)万套家电配件、笔记本电脑配件及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涉及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略))、有色金属铸造(C(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略))、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C(略))、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简化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征求了市局水科、气科、固废科、支队及分局的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选址符合《六安高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要求。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治理措施 | 排放标准 |
|
DA(略)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二级活性炭吸附+(略)m高排气筒(DA(略))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苯乙烯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 |
乙苯 |
丙烯腈 |
甲苯 |
1,3-丁二烯 |
DA(略) | 熔化工序、铸造工序、天然气燃烧工序 | 颗粒物 | 低氮燃烧技术+喷淋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略)m高排气筒(DA(略))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 |
SO2 |
NOx |
非甲烷总烃 |
DA(略)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略)m高排气筒(DA(略))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 |
DA(略) | 阳极氧化工段 | 硫酸 | 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塔,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NOX |
DA(略) | 天然气锅炉 | SO2 | 低氮燃烧器+8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NOx执行《安徽(略)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
NOx |
颗粒物 |
DA(略) | 喷塑粉尘 | 颗粒物 | 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滤芯回收系统处理,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 |
DA(略) | 喷漆、印刷及固化废气 | 颗粒物 | 漆雾经水旋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再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非甲烷总烃 |
DA(略) | 喷漆及固化废气 | 颗粒物 | 漆雾经水旋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再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时”,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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