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声环境质量 本次项目厂界外周边(略)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由计算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最大值昼间(略).(略)dB(A)、夜间 (略).(略)dB(A))拟建储能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 2 类标准(昼间 (略) dB(A)、夜间 (略)dB(A))。 2、电磁环境质量 (1)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监测依据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略)-(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略)-(略))。 (3)监测方法 根据《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略)-(略)“4.4”的要求,即 ①选在地势平坦、远离树木、没有其他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广播线路的空地上。 ②探头应架设在地面上方 1.5m 的高度处。 ③监测人员与监测仪器探头的距离应不小于 2.5m,监测仪器距固定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 1m。 ④监测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山西志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灵丘县(略)MW/(略)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行现状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站址四周的工频电场强度4.(略)V/m和磁感应强度0.(略)μT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略)μT。 3、水、生态环境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略)/(略)-(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海河流域大清河区唐河,上南地村-出省境段水环境功能为工业与景观娱乐用水保护,水质要求为Ⅲ类。 本次评价收集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略) 年 1 月-(略) 年 (略) 月的《山西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灵丘县“下北泉村”断面水质监测结果都满足《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略)/(略)-(略))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Ⅲ类水质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根据晋环规【(略)】1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行业范围的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外排,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开挖的表土、土石方全部回填,余土就近平整,无弃方。做到了土石方平衡,无需设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