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楚发改请〔(略)〕(略)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略)〕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略)
一、(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满足楚雄州新能源外送需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主变扩建工程
(略)千伏光辉变本期扩建1台(略)兆伏安主变,新建主变低压侧配置3组(略)兆乏电容器。
(二)出线规模
本期(略)千伏新增出线1回至仁和变,(略)千伏不新增出线。
(三)(略)千伏仁和变改造工程
本期新增至光辉变(略)千伏出线1回,利用站内已有间隔。
(四)光辉至仁和第二回(略)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光辉站—仁和站第二回(略)千伏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略).8千米,除光辉变电站出线段采用3基双回塔架设外,其余均按单回路架设。
(五)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略)万元。资本金比例为(略)%,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新建主变及配套工程在已办理土地手续的变电站范围内建设,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分别是永仁县委政法委《关于〈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请示〉的批复》(〔(略)〕(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略)千伏光辉变三期工程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活动应当进入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央管理企业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也可使用自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但应当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略)修正)》(国务院令第(略)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略)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略)-(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本输变电工程为变电工程和线路工程,可分步或同步实施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