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勃利县大四站镇玄羊河村(略)号废弃砂场土地复垦项目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玄洋河村,依七高速S(略)西侧约1km处 | 七台河市勃利亿达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和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对勃利县大四站镇玄羊河村(略)号废弃砂场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平整工程、回填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等工程,修复的矿区范围占地面积(略).(略)m2、破坏最大深度(略)m,平均深度约5米左右,矿坑总容积(略).2万m3,回填煤矸石量(略).(略)万m3,充填物主要来源于七台河市勃利亿达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煤矸石,回填修复周期为5年。 | 项目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回填期水环境保护。项目区内不设生活区,无生活污水。道路抑尘,回填区域洒水降尘均全部挥发,不产生废水。管护期无废水排放。(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回填区洒水抑尘、及时覆盖,控制卸料高度;非作业区密目网覆盖;道路运输过程中通过严格限制超载、超速,密闭运输,减速慢行,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回填期产生的粉尘场界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管护期无废气排放。(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和运输;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车辆行至村屯时减速慢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管护期无噪声排放。(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地上工程的活动范围,规范修复行为,保护占地范围外的植被。采坑充填工程完成后,对采坑回填平整,覆土(略)cm,恢复林地栽植红松(略)株,播撒紫羊茅草(略).(略)kg。复绿后的生态修复区将与当地自然景观相协调,其植被覆盖率达到(略)%,恢复土地利用能力。 |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来访电话和信函。 |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