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羊亭河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河干流(孙家滩桥断面~凤凰山路段)及其支流小城河、贝草夼河,以及羊亭河公园荷花湾及荷花湾对岸。 | 威海市环翠区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河干流(孙家滩桥断面~凤凰山路段)及其支流小城河、贝草夼河,以及羊亭河公园荷花湾及荷花湾对岸。主要内容为潜流人工湿地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建设、友好型河道生态反应器建设等。项目总投资(略).6万元,环保投资(略).6万元。 | 1、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在湿地内装填填料,种植原有生态系统中相应品种的植物,完善绿化条件,项目运行期间,水源充足,植物将得到良好的生长条件,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同时通过河道清淤,构筑友好型河道生态反应器,这使河水水质得到改善,有利于各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2、废气 项目施工期通过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可有效地抑制扬尘;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源,湿地运行过程中,有助于改善大气环境。 3、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进河流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环翠区羊亭镇市政各公厕化粪池处理,对河流水质不会产生影响。运营期间项目本身就是对水环境的保护,可有效降低河流中污染物浓度。 4、噪声 项目施工期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采取有效吸声、隔声等有效措施,施工期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时间。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运营期人工湿地内水泵位于构筑物中,在配套隔声罩及减震垫后,水泵运行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采取隔声罩及减震等措施,可明显减轻水泵噪声。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淤泥及弃土全部回填,不外售;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使用专用的、密封性良好的专用油桶进行收集,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运营期预处理产生滤渣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