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沣铼年产(略)吨高纯金属靶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C(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高纯度靶材,因生产工艺中涉及湿法冶炼工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属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区。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不在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制类和负面清单内,但也不属于其主导产业类,属于允许入园类。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C(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编号 | 产生环节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执行标准 |
1 | 酸浸 | HCl | 负压收集+酸浸桶上方设置集气罩二次收集+碱喷淋塔+(略)m高排气筒(DA(略)) | 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 | 电沉积 | 氯气 | 负压收集+阳极上方设置集气罩二次收集+二级碱喷淋塔+(略)m高排气筒(DA(略)) | 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3 | 萃取 | 氨气 | 负压收集+萃取槽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酸喷淋塔+二级活性炭+(略)m高排气筒(DA(略))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标准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略) |
4 | 熔炼 | 颗粒物 | 负压收集+布袋除尘+(略)m高排气筒(DA(略)) | 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及车间地面拖洗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三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的化粪池预处理和纯水制备的浓水接管,进入六安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三级标准及平桥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时”,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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