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进入普定工业园区污水管网。2.车身、车轮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旱厕收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3.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施工噪声通过采取以上等治理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的要求。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装修工程产生的废油漆桶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略)m3)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园区雨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预发泡、成型、切割、化坨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须经“集气罩+2级活性炭吸附+(略)m高排气筒(DA(略))”处理,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4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安装油烟净化器,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昼间≤(略)dB(A))。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和不合格品放于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